操作步驟
下圖:式樣安裝圖
1.水平法(30S 試驗開始前先將施焰時間設置為30s)
(1)在式樣一端25mm和100mm處,垂直于長軸劃兩條標線,在25mm標記的另一終端,使式樣與縱軸平行,與橫軸傾斜45度位置夾住式樣。
(2)開電源按“停止",使本生燈退回到最左側。
(4)按“調位"將本生燈移至式樣一端,旋開本生燈支架及式樣支架滑塊上的鎖緊螺絲,調節(jié)本生燈與式樣之間的距離,使本生燈燈口處在式樣自由一端的下方,通過“上"“下"按鍵調節(jié)式樣的高度,使式樣自由端位于本生燈燈口上方10mm位置。調整完成后,按“停止"鍵使本生燈退回到原位。
(5)打開氣路上的燃氣總閥,使燃氣進到設備內(nèi),按“燃氣"然后調節(jié)“燃氣流量"按“點火"點著本生燈(第一次使用因為氣管里有空氣,所以需要將空氣排干凈才能點著火)并調節(jié)本生燈下端的滾花螺母,使燈管在垂直位置時,產(chǎn)生20mm高的藍色火焰。將本生燈傾斜45度。
(6)按“啟動"對試樣施加火焰。施焰時間結束,本生燈自動退回。停止施焰后,若試樣繼續(xù)燃燒(包括有焰燃燒或無焰燃燒),當施焰時間開始計時的時候開始觀察式樣燃燒情況,當火焰燃燒到25 mm標線點計時鍵,燃燒時間開始計時,式樣繼續(xù)燃燒到100mm標線或熄滅時再次點計時鍵,如果式樣未燒到100mm標線則需測量從25 mm標線到燃燒終止端的燒損長度L,(單位毫米)。
能自撐式樣燃燒時,應將非自撐式樣夾移到右邊;非自撐式樣燃燒時,應觀察式樣燃燒情況,逐步將式樣夾向右退回。
注 :如 果 燃燒前沿越過100m m標線,則記錄從25mm標線至100mm標線間燃燒所需時間t,此時燒損長度為75mm ;如果燃燒前沿沒有燒到100mm處,燒損長度為25mm處到熄滅點的距離。
分級標志,〕
材料的燃燒性能,按點燃后的燃燒行為,可分為下列四級(符號FH表示水平燃燒):
FH -1 :移 開點火源后,火焰即滅或然燒前沿未達到25m m標線;
FH -2 :移 動點火源后,燃燒前沿越過25m m標線,但未達到100m m標線。在FH-2級中,燒損長度
應寫進分級標志,如FH-2-70 mm,
FH -3 :移 開點火源后,燃燒前沿越過100m m標線,對于厚度在3至13m m的試樣,其燃燒速度不
大于40 mm/min;對于厚度小于3 mm的試樣,燃燒速度不大于75 mm/min。在FH-3級中,線性燃燒速度應寫進分級標志,如FH-3-30 mm/min,
FH -4 :除 線性燃燒速度大于規(guī)定值外,其余與FH-3級相同。其燃燒速度也應寫進分級標志,如FH-